歐洲議會決定:消費電子裝置電池可自行更換,電池回收更受重視

by Chilli Lim

歐盟在去年底宣布從2024年12月28日開始,歐盟內銷售的小型消費電子裝置必須採用USB-C作為其充電介面。近期,歐盟議會更通過了一項新的修法,要求所有手機、電動滑板車等可攜式消費性電子產品,都必須設計成能讓消費者輕鬆更換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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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修法以壓倒性的587票贊成,9票反對和20票棄權通過,接著將待歐盟理事會的正式批准,並透過歐盟官方公報公布。

新修法不只要求消費者能更方便、更低成本地自行維修電子產品,也對電池從設計、製造到最後的回收和棄置過程作出規範,包括設定電池回收量的底線和目標。

對於3C產品和其他可攜式消費電子產品的電池設計,消費者必須能輕易地移除和更換。此外,電子設備棄置的電池回收率在今年內必須達到45%,到2027年要達到63%,而到2030年則要達到73%。

此外,回收電池內部的各種成分也有規定的最低比例。例如,銅的回收率必須達到16%,鉛的回收率必須達到84%,鋰和鎳的回收率則必須達到6%。而所有的電池都應能免費通過製造商設立的回收點進行回收。

針對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機車以及工業設備使用的電池,歐盟議會也制定了相關的回收計劃,包括設置電池標籤、數位電池護照,以及碳足跡宣告等要求,同時也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進行盡職調查。

新法不僅規範了3C產品的電池,也涵蓋了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機車等輕型交通工具的電池、電動車以及工業用電池,並制定了回收目標、碳足跡宣告和標籤、數位電池護照以及製造商或進口商的盡職調查等相關規定。

【新聞來源:Mashdi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