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來每年都有制定租屋補貼方案,旨在為全台百萬人口的租屋族提供租金補助。而今年的租屋補貼方案帶來了一些新的變化和加碼措施,讓更多人能夠受益。
內容大綱
今年重點調整申請資格介紹
今年的單身租屋補貼方案有以下的重要條件和申請資格:
- 年齡限制:從20歲下降至18歲,也就是說18歲以上的單身租屋族都有資格申請租屋補貼,包括大學生等初入社會的年輕人。
- 不限申請期限:申請人不再受到特定的申請期限限制,可以隨時申請。只要符合相關資格,準備好相關文件後就可以進行申請。
- 無需提供房東資料: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房東的相關資料。政府相關部門會加強對房東的政策說明,讓房東對此政策有信心。
根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規定,以下四類申請人可以享受加碼補助: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社會經濟弱勢家庭。
補助金額會因不同縣市而有所差異。以台北市為例,最高補助金額為每月11,200元。其他單身、新婚或新手爸媽的補貼金額也有相應的加碼。詳細的申請資格標準可以參考內政部的住宅補貼資格網頁。
申請租屋補貼可以選擇線上申請或書面申請。線上申請需要在指定的受理期間內至相關網站進行申請並上傳所需文件。書面申請則需要填寫申請書並郵寄至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
申請受理時間為2023年7月3日起,主辦機關應在受理申請後的3個月內完成審查作業並核發核定函或駁回申請案件。如果有必要,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延長審查時間。
核定後,補助金將按月撥入申請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前提是申請人的租賃契約仍然有效且提交的文件符合要求。
對於租屋補助的申請資格,申請人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申請書:經由內政部建置的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的話,可以免附申請書。
- 申請人及配偶的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人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租賃住宅的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的合法房屋證明。
- 其他加分條件的證明文件(詳細可以參考內政部110年度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
以上是目前已公布的資訊,112年度租金補貼專案的今日正式開始,所以一定要密切關注政府的公告以獲取最新資訊。
➢詳細申請資格標準可上內政部住宅補貼資格網頁檢視: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如何申請租屋補貼?
線上申請: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住宅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第十一題規定的文件,其申請日之認定以完成案件送出為憑。
書面申請: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第十一題規定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申請時間:
(2023年度)2023年7月3日起(詳細申辦說明,屆時我們一併更新,也依照政府公告時間為主)
營建署申辦諮詢專線:02-7729-8003 ,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有專人諮詢
開放線上受理新戶申請(檢附租約、存摺封面上傳即可檢視資格符合確認,如為已申請過之舊戶系統將直接帶入處理)
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
核定時間:
主辦機關應於受理申請後3個月內完成審查作業及核發核定函或駁回申請案件,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延長之。
撥款時間:
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時已附齊規定文件,且其租賃契約仍為有效者,自主辦機關指定之月份起,按月撥入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帳戶。
租屋補貼「300億租金補貼專案」的適用對象
本次「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加碼優惠中,以好康加碼幅度最大「申請資格」和「補助金額」兩方面彙整說明如下:
單身族:針對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18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保障年輕人安心租屋可以全力衝刺工作。
新婚族:對於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讓新婚族能享有穩定租屋生活。
育兒族: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含胎兒),育有1人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2人提高至1.6倍、3人以上提高至1.8倍,保障育兒家庭打造無後顧之憂的安心育兒環境。
弱勢群族:包含經濟弱勢的對象符合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之條件提高補助至1.4倍;社會弱勢的對象則包含身障、原住民、65歲以上年長者等對象提高補助至1.2倍。協助弱勢團體藉此能享有穩定居所的生活保障。
族群 | 對象 | 補助金額倍數 | 以新北市市區為例,符合資格者 | |
單身族 | 針對18至未滿35歲單身青年 | 提高補貼金額→1.2倍 | 原領2,400元。 x1.2倍 = 2,880元 | |
新婚族 | 針對2年內新婚之家庭 | 提高補貼金額→1.3倍 | 原領4,000元。 x1.3倍 = 5,200元 | |
育兒族 | 針對有養育未成年子女之家庭 | 養育1人提高補貼金額→1.4倍 | 原領4,000元。 x1.4~1.8倍 1人:5,600元、2人:6,400元、3人以上:7,200元 | |
養育2人提高補貼金額→1.6倍 | ||||
養育3人以上提高補貼金額→1.8倍 | ||||
弱勢團體 | 經濟弱勢 | 符合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之條件 | 提高補助金額→1.4倍 | 原領5,000元。 x1.4倍7,000元 |
社會弱勢 | 包含身障、原住民、65歲以上年長者。 | 提高補助金額→1.2倍 | 原領4,000元。 x1.2倍4,800元 |
【表一】110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標準表(中央標準) 單位:新臺幣
項目房價 | 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均應低於下列金額 | 備註 |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 每人動產限額 | 家庭不動產限額 | ||
新北市 | 3萬9,000元 | 24萬元 | 543萬元 | |
臺北市 | 4萬4,170元 | 30萬元 | 876萬元 | 臺北市另訂有申請標準,請詳閱該市之公告。 |
桃園市 | 3萬8,203元 | 22萬5,000元 | 540萬元 | |
臺中市 | 3萬6,490元 | 22萬5,000元 | 534萬元 | |
臺南市 | 3萬3,260元 | 22萬5,000元 | 530萬元 | |
高雄市 | 3萬3,353元 | 22萬5,000元 | 532萬元 | |
金門縣 連江縣 | 3萬255元 | 每戶(四口內)每年120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30萬元 | 413萬元 | 金門縣另訂有申請標準,請詳閱該縣之公告。 |
其他縣市 | 3萬3,220元 | 22萬5,000元 | 530萬元 |
➢備註:
1. 所得指財稅機關提供之家庭成員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之給付總額合計(含分離課稅所得)。
2. 動產中之存款本金係以財稅資料顯示之家庭成員109年總利息所得,按1.035%之利率推算。但申請人舉證存款利率為優惠利率或其他利率者,不在此限。
3. 家庭成員之不動產以申請日之資料為準,採計之不動產為家庭成員持有非住宅之不動產(例如土地、廠房、倉庫等),但不採計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家庭成員持有住宅者,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如有異動以官方公告為準。
各縣市租屋補助金額有多少?
針對第三級單身租屋族的補助金額,各縣市、行政區有所不同,詳細可參閱下表
六都區域補助劃分 | 單身補貼金額上限(單位:新台幣) |
第三級:家庭成員1人,未滿40歲,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 |
台北市 | 3,000元 |
新北市 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 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 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 | 2,400元 |
新北市 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 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 | 2,000元 |
新竹縣、新竹市 | 2,400元 |
桃園市 | 2,400元 |
台中市 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 南區、南屯、大甲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 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 | 2,400元 |
台中市 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 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 | 2,000元 |
台南市 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 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 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 | 2,200元 |
台南市 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南區、七股區、大內區、 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 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 | 2,000元 |
高雄市 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 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烏松區、茄萣區、湖內區、 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屋、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 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 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 | 2,200元 |
高雄市 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 | 2,000元 |
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 | 2,000元 |
➢延伸閱讀:300億元中央擴大 租金補貼分級制度說明,第一級、第二級說明,如有異動以官方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如有異動以官方公告為準。
申請租屋補助,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租金補貼申請準備資料:
1. 申請書 (經由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者免附)
2. 申請人及其配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 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
5. 其他加分條件之證明文件 (詳細可參閱內政部110年度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